Tuesday, December 13, 2005

赫曼赫塞——大時代的求道靈魂

 一年一度的諾貝爾文學獎剛才出爐,又一位作家進入「正典化」的軌跡。

 在普羅讀者心目中,諾貝爾文學獎是「文學」的最高標準,是高不可攀的東西。本版抱著人人通識的宗旨,今期特地介紹今天鮮為人知但對社會影響深遠的一九四六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赫曼.赫塞(Hermann Hesse, 1877 - 1962)。

 說赫塞,最好還是由他的生平說起,因為他所有作品都是個人的生命紀錄。

 赫塞出生於德國,他的詩人天性似乎是與生俱來的,自小已顯露鮮明的性格,在孤獨的草原上成長,內向、頑固、激烈,令耐心的母親都束手無策。家學淵博,他自小性近音樂文學及美藝,又因兩親在印度傳教,外公更通曉梵文,令他對東方文明莫名親近。

 打從四歲起,他就哼哼唧唧出自創的歌謠。童年又是他善感心靈汲取氧份的階段,對大自然的纖細感受,出入旁觀成人的世界,他體會到善與惡,明與暗,恐怖與安詳等微妙的幽境,成為他一生寫作的資源。

迎向內在的暴風雨

 現實生活的軌道卻將他帶往另一方向:好好完成學業,然後一生可 以做受人尊敬的牧師。但填鴨式教育壓抑他內心渴求,最後變成「內在的暴風雨」爆發出來。他逃離前路光明的神學準備學校,宣告開展精神流浪。復學之後,賣了 教科書去買手槍,只有屠格涅夫與海涅和詩能激起他的熱情。一年後終於停學,之後做過父親的助手、園丁、工廠見習生,此時他稍為安定下來,讀了祖傳的世界名 著藏書。

 他明白到,想成為詩人唯有靠自己,獨自在文學領域中摸索學 習。一年後他往大學書店當見習員,四年後出版詩集及文集,都反應慘澹。直至一九○四年,終於憑《鄉愁》(Peter Camenzind)一舉成名。當年他二十七歲,可算是少年得志,但相比於之前他所受的磨難,又是姍姍來遲的春天。

 但亦只是小陽春而己。他既非一旦成名就轉入順境的作家,又不會急急將文名兌換為世俗利益,追求純粹的心靈解放,反覆煎熬是必然的事,他的真正探索才剛剛開始。

回顧動盪少年

 成名之後,他與大他九歲的瑪莉亞結婚,在萊茵河畔過著田園生活。

 《心靈的歸宿》(Untm Rad,《車輪下》)以神學準備學校的經歷為材,反省教育本身,以及天才生活在普通人才中間的困局。

 「校長總是寧願有一大班蠢材學生,也不願有一個天才。實際上, 他是對的。他的工作不是栽培非凡的知識分子,而是訓練拉丁文學家、算術家、和正經得體的傢伙。」主人翁代表了赫塞說出了對規範的教育制度的反抗。這個命題 不只是針對教育,實際上是一個聰慧的靈魂保衛個人天份的抗戰之始。

 同期的《生命之歌》(Rosshalde)中則出現赫塞往後慣用的手法:以不同角色象徵個人內心的不同部分,如理想與現實、情慾與空靈等,借他們之間的互動來表達作者的內心鬥爭。

 實際上,在寫作的過程中,赫塞已對婚姻生活產生倦怠感,藝術家脾氣的太太的憂鬱症愈來愈嚴重,夫妻同時面對情緒問題,無人能夠解決,這些都寫進書裡去了。

 但個人生活無從解決,第一次世界大戰已然爆發。這時赫塞顯露出和平主義者(Pacifist)的立場,呼籲德國文人不要煽動憎恨,雖被主流視為賣國賊,但亦因此與同樣主張的羅曼.羅蘭結為摯友。

戰後少年如遭電殛

 一戰後,全歐洲陷於虛脫狀態,尤以戰敗的德國青年為甚。人類文明不斷前進,竟將全人類推向毀滅的境地,往下該如何走下去呢?

 在這處境下,赫塞率先清算自己的過去,回到原來的出發點上,嚴格地反省內在的心靈。他以辛克萊(書中主角)為筆名發表《徬徨少年時》(Demian),辛克萊回顧自己在成長中出現過的幻象,冷熱交侵的驚怖經歷,直至脫胎換骨,對德國青年產生電殛般刺激的治療效果。

 接下來是通往心靈之路之作《流浪者之歌》(Siddhartha,又名《釋達求道記》),借用佛祖出家前的身份虛構而成,描述的是「見山是山、見山不是山、見山又是山」的反覆境界。

 佛祖少年時即聰慧過人,很快即不能滿足於長輩傳授的知識,於是放棄尊榮舒適的生活,修苦行,希望以否定「自我」得到真正的自由和覺悟。但當他汲收了智者的所有知識,卻發現是原地轉圈,於是決定重回塵世,親身經歷開悟之路,卻又迅速迷失。

 他以天生聰明與背道之後的輕浮,在俗世中輕易獲得成功,卻愈來愈空虛,感覺正如求知之時。

 他拋下美艷的妻子,再度出走到初出發求道時的河邊,跟隨老船夫為旅人渡河。一天,他遇到給毒蛇咬傷垂死的妻子,遺下素未謀面的兒子。他極力阻止兒子墮回紅塵卻無果。這時老船夫點化:你現在的不捨骨肉之情,正與當年你離家時令尊的感覺。

 在極度痛苦中他終於體會到,常人的依戀感情與他渴慕開悟之心相同,由看化「色即是空」,意識到「空即是色」。

 但這次他走得比較遠。戰後的現實社會沒有太多沉思的時間,急不及待地又重新運轉,國家和個人都走向物質主義,他頓感成為局外人。此時神經衰弱又來侵襲,長篇《荒野之狼》(Steppenwolf)就是在溫泉療養期間寫出的。

 以美國社會為背景,主人翁有精神分裂傾向,活在大城市中卻份外感到自己與別人疏野,如像文明荒野上一匹飢餓的狼,其名字簡稱為H. H.,與赫塞本人的一樣。

 他終於與妻子離婚,和小他二十歲的歌手露蒂.布恩卡結婚,不過年輕貌美的妻子既帶給他欣喜,亦有失望,再婚只維持了三年。

三度結婚 修成正果

 他終於找到適合的終身伴侶:端麗理智而有高尚教養的妮儂是赫塞最好的秘書,亦是理想的終身伴侶,和她結婚後,他動盪不安的生活與創作終趨穩定,進入成熟的境界,此後三部作品都為自己前半生的課題提出柳暗花明的回應。

 《知識與愛情》(Narziss und Goldmund)是象徵靈與肉兩個靈魂的排斥與友情的美麗故事,兩個主人公對於人生的兩個極端各自追求,卻能始終保持對話與和諧關係,友情令人動容。如果說《荒野之狼》是精神分裂的狂躁發洩,《知識與愛情》則是自我的大和解。

 《東方之旅》(Die Morgenlandfahrt)篇幅雖短,卻簡潔勾勒出追求真善美的重重境界,是過來人的肺腑之言,並開始有著超現實的「盟會小說」特質,借用古來的秘密會社小說模式(例如《達文西密碼》的錫安會),虛構出近在身邊而超越時空的地下世界。

 在《東方之旅》中,主人公H. H.原本快快樂樂地去「光之鄉」巡遊,不知何時卻發現隊伍已經煙消雲散,於是他也放棄了追尋。後來偶然機會下讀到盟會的檔案中早已注定了他的一切,並覺悟 到落單全因沒有信仰,並且在同一刻抵達了光之鄉。全書虛實交錯,表現出真善美的易逝,人生的詭異,然而基調卻是正面的。

壓卷之作 晶瑩通透

 此時又遇希特勒掌政,二戰迫在眉睫,赫塞花費十年時間,寫出平生最長的壓卷之作《玻璃珠遊戲》,(Das Glasperlenspiel),其結構完整,虛構出純精神的烏托邦。一班高等知識分子避世於象牙塔中,最後主人公重回塵世,也就是重回知識。

 將一生不斷自問自答再自問的一堆問題放在龐大的框架中,融合東西方學術和藝術,視野跳接古今,呈現圓熟的人生智慧。本書無法在戰時德國出版,只能在瑞士出版,但卻是三年後他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直接契機。當時他六十九歲。

 此後赫塞因精力不如前,再無長篇面世,寄情於日常生活的情趣,園藝,修禪,精研生死之道。他又熱心為讀者寫信,充當青年導師,視恍如昨日的他之年青讀者為「共同苦惱者」,以佛家語是大乘菩薩普渡眾生,一九六二年八月九日夜晚,在凝練出一首詩之後圓寂。

 赫塞之成就,固然因為他的天資和時代的陶養與挑戰,但能令他躋身文豪之列的,卻是深厚的底氣,或曰性情。

 他的作品幾乎都是當下的心靈自傳,自省真誠而不唯美矯情,因為誠懇坦盪,所以犀利。如果以音樂來比喻,許是鋼琴伴奏的小提琴《卡門狂想曲》,淋漓盡至而不誇張失實,激昂之際默然無語,低迴之處又永遠懷著自信,即便在精神崩潰之邊沿。

 他之謳歌生命是歷經戰鬥、挫敗,幻滅諸般境況之同時,懷有超乎一時一刻的精神力量。自己認真地嘗試過生命,不是蒼白、淺薄、強說愁、自憐自傷的病態樂趣。

 赫塞作品的偉大處,在於能夠超時空,逆時間之流,傳回一般要親身試過才知道,但已經太遲的訊息,於是賜予我們面對命運挑戰的氣魄。

 永遠面對人生的本質而多一層宏觀,是因為認真所以徬徨的年青人的良伴,亦是他奪得諾貝爾文學獎的原因之一。

http://www.wenweipo.com/news.phtml?news_id=BK0510310001&loc=any&cat=048BK&no_combo=1

13/12/2005

Thursday, December 08, 2005

來個寒冷的冬天

 幼兒園時候,一天老師問我們,想做甚麼動物,同學都說獅子老虎,我說麻鷹,因為我的單車是麻鷹牌;最愛甚麼季節,同學都說春夏,我說冬天,因為冬天可以多穿幾件衣服。


 平安夜,他一個人走路去買點吃的,準備看電視渡過晚上。他捧著一大堆零食和應節食品走出店外,對面馬路一個眼熟的側面身影,定神一看,正是他的初戀情人。天上下著雪,雪上沒甚麼足跡,她如像一尊石雕立在雪地上。她轉過身來,四目交投,剎那間心中掠過他們渡過的一年四季。


相識之後的冬天,那時他還不想開始,但他們還是單獨約會了,半夜,兩人坐在維園,她說我睏了,他明白她的意思,拍拍自己的肩,她就死心塌地將頭枕上,手還緊緊地纏他的,他伸手過去摟住她的肩,不時撫摸她的頭髮,兩人合成一體,外頭很冷,但心中很暖。

7/12/2005

原諒我的淺薄

曾聽說世界愛沒長久,那有會有愛無盡頭

我走進教堂,聽到仙女的歌聲,迴盪在石頭之間,身上污泥讓我自慚形穢。

塵俗的愛只在乎曾擁有,一刻燦爛便要走

一道光從玻璃窗透射下來,穿過浮塵,投在我跟前,彷佛踏步上前便可以接通天堂,超脫肉身。

而我卻確信 愛是恆久
無從解釋 不可說明的愛 到萬世不休

原來,將個人縮小,想到永恆,不能改變的過去和不可掌握的未來,都有上蒼「包底」,便可得喜樂。

想到不堪的我可獲淨化,死亡的陰影可以撥開,無家人竟可有個歸宿,那裡沒有徬徨,是永恆樂土。多麼誘人。

幾個半生罪孽深重的男人,半夜圍坐對上蒼說話,然後睡得心安理得,天亮了再出去「做野」。

總覺得宗教和罪是相生相尅,愈壞的人愈是虔誠信徒。

信仰就算是self fulfilling prophecy,卻是個人面對宇宙的無窮與未知唯一的好方法。

這首歌是半年以來手機鬧鐘的音樂,令晝夜顛倒、精神深陷在肉身中的我稍感寛慰。痛苦是有一個理由。
只是我的罪孽太小兒科,還沒有資格虔誠的信,相比「救贖」,我還是比較重視自由,請原諒我的淺薄。

7/12/2005

Tuesday, November 29, 2005

藍田色級 20051127

藍田色級 20051127

天未亮出門,如惡夢,幸好在藍田醒過來了,開始期待這大日子的來臨。

一輪衝鋒,幾番蝦碌,順利出台開始運作。幾位師弟比我參與更多,作為賽事主任,不過是以一點處事經驗去推波助瀾,並且處理突發而已。

今次特設中途控制點Spectator Control,即時列出中段名次,甚具觀賞性,賽員在賽事中心旁跑個幾十米,然後死命爬上長長樓梯,不能讓人家看著腳軟吧。但這場學界不過是分區賽,比賽人數少,賽事氣氛更淡,我們的認真準備竟顯不出重要性,有點失落。

色級賽開始,多些熟悉的賽員,趣味開始來了。今次賽程的高潮是沒段的公園定向,我拿著攝錄機跑上跑下,好不開心,雖然我昨夜只睡了兩個多小時。

身為搞手,有時是最難投入的一個,要隨時保持冷靜及理性,不可以陶醉在比賽氣氛裡。

賽前數月的大量準備成果,隨著賽員逐漸完成,開始成為過去。

我竟為這小事感到失落。總會借我的電話是8250,在今時今日竟反顯得輕巧和簡樸,我又懷起舊來了。

有點遺憾,今次沒有背景音樂,雖然有了會否就有氣氛我也不清楚,人數那麼少……對定向投入到自律練跑的沒多少個。我又想起那年日本大學賽,抽簽禮扮鬼扮馬,接力賽出發前跳War Dance,最後一棒跑完五分鐘站不起來,頒獎禮肅穆激昂播We are the Champion……不過他們的熱誠我是很有信心的。

數來當年我很想推廣的,今天他們已自動做到了:別自閉於校內、入港隊、搞比賽,阿昭還跟我說零九年要衝出中國,拉隊參加日本World Games,我相信他們會做到的,看Xanga就知道了。真夠我這個老餅狐假虎威,波子都沒話可說。

賽事完了,原本我幫忙收控制點,但讓給兩個初中,我這個老鬼又成為陪襯角色了。僅有的貢獻恐怕是用點點社會經驗,抽空指點一些待人做事之道,尤其對有勇無謀的幾個。當然我自己也是初哥,可見回母校其實是躲進小人國裡裝巨人的心態,只願我能幫助他們的成長。

跟車回到總會,我們四人默默無語很快就 將物資搬到辦公室裡去,然後解散。他們天天相見,自然不知緣份可貴,而我是再別我和這個我一手創的會社的一次緣聚。走在銅鑼灣街上,我毫無成功感,雖然客 觀地我認為這次比賽很成功。忽然我悟到我這人是懷疑得沒法把握平平無奇的生活,唯有專心致志地燃燒自己的高潮當下會帶給我多少實在的感覺。想到這裡我笑了 笑,這種性格不知是苦是福,我又在盤算下一個計劃了。

手提電話年代記

從小便愛通訊。中學時期看到重播的八十年代電視劇《突破》裡,內向鬱悶的年青人泡在那台無線電收發機前,對著不遠處觸不到的朋友說心事,我就覺得很浪漫,很安慰。

天地線當道時我的物質生活還很純樸,甚至成為一種迂腐的想法,以為用傳呼機的人很SophisticatedMysterious,不是壞人便是勁人。後來手提電話開始普及,大概是九九年會考後那段日子,爸爸一個搞電訊的朋友給他一台Nokia 2110試用,我整天著實放在口袋中,好像變成一個特務,可以進行精密的任務。有次星期六晚上走進無人校園,特意蹲在牆下鬼崇地給同學打電話,扮演占士邦。

會考之後,媽媽對我的物質管制突然鬆綁,經濟支持的增長連我的物慾都追不上。手提電話,我自己不好意思叫她買,她倒比我踴躍,說方便找我,我自然樂於為她而收下這份禮物。我們一同去先達商場買了部Ericsson的揭蓋機,便比我用過的要小多了,而且手工與表面色澤都非家用電話可比,令我愛不釋手,由此知道通訊工具並不只有功能和實用性,而是一種誘人的工藝品。

出了電話卡,要等廿四小時左右才可能啟用。那是金章野外鍛練課程的第一次過夜旅程,在牌額山上我打了屬於我的第一個電話。但從那時起,西貢空氣都似不再那麼清澈了,總覺佈滿了電波,電話隨時響起,將俗務和繁囂帶了過來。同一個課程有個身裁豐滿的女孩,用的是Nokia經典之作彈蕉,就是整個體身彎彎的那部,除了貼近面型,也貼服她渾圓鼓漲的屁股。

進大學後,原先那部交給家人用,我另買了一部Nokia 6120。這次機身較大,但太空感很強,頂部尖圓底部削平火前般的型狀,背部一個圓坑正好托著一隻雞蛋,加上隨角度變幻的塗層,簡直是一輪太空船,而且是兩雙頻的,螢幕也較大,以內涵取勝。

6110用了年多,開始壞了,應該是內部接觸不良,顯示屏經常失效,最終壞掉,但借給同房的加拿大交換生他卻用得很滿足,還送了張Radiohead唱片給我。

然後是Nokia 8210,又是一大躍進。第一部機身比地鐵票還要小,手電終於可以一手掌握。而且顯示屏比例上很大,最重要是天線內置了,我整天放在褲袋都不感不便,可見其多麼輕便。

可惜好景不常,去歐洲旅行時給偷掉了。回港後我即刻買回一部型號稍新而風格相近的6590,用了兩年,其深灰外殼和幽藍背光仍是不落伍的酷。教剛患上都市漫遊症候群的我非常安心,面對多少色誘利誘都不心動,但當我欣慰於我倆超越潮流變幻的情誼、打算廝守至少五年時,不幸的事情發生了。那次Adventure Race,我們要連同背包游泳,休息時赫然發覺,三層保鮮紙竟也保不住它,電池已短路,蝕到電路裡去了,旁邊留下一灘濃水……卻不到我沒有變心,上蒼卻是施以橫禍,我被逼再次投入市場去搜購。

清心寡欲了兩年,我把心一橫,投向東瀛時尚的懷抱,買了部一看就知不堪白頭的Sony Ericsson , 彩芒手機,設計得好像平面電視,還附相機,和弦喇叭,概念上好樣多媒體樞紐,聲色藝俱全,裡面收得下整個世界。背景圖片放一張滿月,彷彿帶著一雙窗子到處 走,我還把玲聲設為轉盤電話的金屬聲,朋友的感覺是「恐怖」。從前有聲無畫的距離感一下消失,刺激之餘竟也有點失落和害怕。

但千多元貨色又怎會如此便宜?很快,彩芒慣見頓覺粗糙,十萬像素的鏡頭感覺疑幻疑真,最要命的是處理器跟本負荷不了如此複雜的功能,結果反應遲鈍,開電話簿要等幾秒鐘,有點穿綁的感覺。

就在我開始生厭的時候,它在星巴克裡悄悄溜出我的褲袋,連同百多個電話。此後我一直沒有再買手機,而是將就用著弟弟的Motorola 摺機,外露天線……

本來我已不再想手機的事了,管他的只當工具用吧,但近來它出現保障的先兆,令我不得不未雨籌謀。

我總覺得,今時今日的電話己走火入魔,是由電腦壓縮而成的小魔怪,耗電量大,功能多能用不著,最重要是設計上除了變薄之外難再有突破,於是我看上了Nokia 7260,因為其Art Deco風格不對稱的扭紋圖案充滿神秘感和趣味,而且體積也小,可說是6590的美藝版。但我猶豫,當功能相近的型號便直幾百元其至免費,花為了設計是否有點揮霍?朋友力勸我別買這部,最要命的還是一句:你看那手工多差,那層銀色,膠感多重,毫無誠意!對,我最不喜歡空有設想,執行地來馬馬夫夫的藝術。

就是這樣,我選上了設計概念相近而整體表現好得多的7610。同是圓色與正角交替,消除了積累已久的呆板感覺,又不流於強行出格。

其立面都有放射弧線圖案,伸延到按鈕也是彎彎曲曲的網格,再分為幾句不同色澤,鍍上金銀色彩,神采風掦,而且螢光幕盡佔空出來的地方,沒有7260的取巧小家感覺。連機背都花過一番心思,四邊緩緩斜削下去,製造出鑽石切面的立體感體,又像金字塔,整體的感體頓顯靈動。中間平坦部份有不規則筆觸圖案,內握鍍了銀色,既可照鏡,亦帶出閃耀的氣勢,落在黃金分割位置上的攝影鏡頭,頓成點睛之魂。

也就是說,這部手機的設計有個全新的核心概念:機器。

拿在手上,會覺到正面的弧線與背面的切面,兩者相呼應賦予中間盛載著的機身體積一種合理化的過渡角色,其厚度是合理更是需要的,正如萬用刀不能太薄,否則會多人單薄可疑之感。

我認為這設計很好地回應長久以來手機不斷追求纖薄和凌厲的線條,刺眼的顏色和質料,要不然就是以圓潤線條和軟色調遮掩其厚度的尷尬。這設計坦承電子元件的物理本質,為追求人性和物理合理性的古典主意者如我滿意。



26/11/2005

Saturday, November 26, 2005

秋夢

自從畢業便沒再見過她,她是一課程的導師,年紀比我大一截,但仍有一股少女的氣息,這是她吸引我的地方。

重遇她時,她與一班朋友圍坐在桌子旁,我從背後走過去叫她的名字。她轉過身來,但不認得我。

下一刻我們已經並排坐在沙發上,不知道為甚麼我們很自然的坐得很近,她成熟的身體揮發著春心盪漾的荷爾蒙氣味,我輕輕把左手摟住她的肩,她以左手提起我的手背,放在她的鎖骨上。

她開始談這幾年來的遭遇與憂愁,我竟感同身受。我將手往下移,按住平坦而厚實的胸骨,無比安心,隱約感到一些震動,問她:你的心是在這裡嗎?

不知何時沙發變成雙人床,我望著天花板上掛著單車,一股電流慢慢通過全身,她說涼了,找將被子蓋吧。也是很自然的事。


26/11/2005

第一部曲

四個美女,一個牧師,兩條野狼,一個老襯兩個候選,晃眼八年。

上個世紀一頭栽進還未有機場的大嶼山,穿扮來路名牌的「高科技」行山鞋,日 落和枯草一般金黃。然後當上天子門生,受的卻是打工仔訓練,有人抱擁現實,有人 在課餘完成自己,有人躲起來追求自我……然後被推上職場,半推半就混了兩年,錢雖不夠不亦不太缺,閒時吃優雅晚餐,被當作人看待一下。
忽爾有人結婚了,搶親註冊擺酒蜜月樣樣齊,還為兄弟的福祉費心,那結婚蛋糕簡直是同年人一座共同的里程碑:是時候了。婚宴上Fast Forward的昔日片段如像上半生總結,自始該當保守。但現在成家立室為別人負全責是不是太早了?一生志業才剛剛開始……

懷著天真瀾漫青春期的回憶,保住一份純真感覺好面對現實。過去太過重要,太多事情仍未發生,大家保重,不要Only the good die young。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廿七日凌晨三時

Thursday, November 10, 2005

校服派對

 走出彌敦道,酒意還沒有散,竟冒出一句:昨夜星辰昨夜風。

 雖然剛過十二時,但街上仍車水馬龍。剛才在昏暗燈光中天昏地暗,此刻已彷如明天。

 我沒有完全投入那個地方。雖然我不介意,甚至希望。

校服,多麼遙遠了,既無法再穿上身,看見年齡相若的女孩穿著,亦是怪異多於興奮。

 初戀感覺何處尋?

 

 中學時沒去過舞會,沒有試過在角落中 掙扎著不敢上前的忐忑,沒有試過胡亂跳舞的笨拙,更沒有機會在禮堂外的轉角偷吻,別人的初戀感覺可能濃縮地在舞會這個場景,我都不明白。但有這麼一刻,當 我的手搭住她的腰,透過冷而挺身的恤衫觸到温軟的肉,心中有這麼一動過。然後我坐在台階上,看著別人繼續跳舞。如果這時播起一首《Reality》,整個世界會否就此改變。別人是懐舊,我只是懷電影橋段的舊。走到街上,不過如電影散場。情景如此真實,回憶起來卻又覺虛幻,多麼李商隱。

還是除了善感的他,誰都沒有這個感覺,不過是找個籍口來交友?

想每個人內心都懷念校園,但往往給揾食生活壓得只剩校服fetish,連空虛都不過半陣清風,只顧狩獵異性,失望的自然是大多數。如何在匆忙的生活中將人們很快地帶進一個陶醉的時空?期待下一次派對。

10/11/2005

時光


有個獨立特行的朋友,高中時有個瘋狂老師,每天暑假,就帶著幾個有「慧根」的學生回深圳居住。每天,走四個小時去買菜,買了菜再走四個小時回來,其餘時間就是煮飯、看書、談天,日日如是。如是者一個月。
我沒有問他「學到甚麼」。直至同朋友說起,我才想,大概是在只有起居飲食之中,感到時光在眼前流過吧。

這位朋友值得大書特書,在他身上,我學到人生,不一定以日新月異的消費品與不斷向上爬的成就為里程碑。
在節奏短促的工作中間,我有時會千方百計擠出一日假期與他騎單車或爬石。其實我亦是懷著功利的心態,想的是技術練好了就可以去外地歷險,去人跡難至之地,看別有洞天之景,這些練習會是一條鑰匙,打開新的世界。
我踏單車總是急著推進里數,以證明這旅程的內容豐富,爬石亦著眼於新的類型,新的挑戰,由Single PitchMulti Pitch,可見的「Progress」予我莫大安慰。
我的心情往往還未能從工作鬆弛下來,很著緊的要練到些甚麼。而他,不大想那些後話,而是如呼吸,純然活在其中,似乎在對我說:別急,反正我們都去不了那裡,就在此刻此地行此事吧。

北角山的那次騎車跳台。屁股狠狠著地,褲子還破了,傷口雖無大礙卻也不小,站起來驚魂甫定,他看看我就調轉車頭,「吃飯~」,悲壯之感即刻消失,此時此處此人的一件小事,自己都失笑,從時間的旁邊看,只見流紋,何見氣泡?

那種時刻,沒特別事件,份量因而沉厚,而當你心情如此,你就會感到時間的流過。一次在公司望著對岸的一列住宅在夕陽光中兀自閃耀,不知那來的怪念頭,總覺那光在動,不然就不美了。
你之靜,突顯了時間之動。那與天地真理相連之感,就是時間之美。我們總以自己為中心,時間如河水在身邊流過,而此刻你會明白光陰者 百代之過客的詩意,詩讓人超脫時空束縛,活在永恆中。紛忙日子裡,幸福是有一間咖啡館,有厚實的沙發、沉穩的空間,人在呆著,思緒暢遊宇宙,正是《咖啡時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