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anuary 14, 2010

歌劇片作為神話——社會科學與策略間的催化劑

一連兩天看了兩部講創作便秘的戲中戲。昨天的是《Adaptation》,講Nicholas Cage演的電影編劇Charlie Kaufman改編《The Orchid Thief》一書,卻隔空愛上原著作者,結果劇本與創作期間的混亂生活混為一團。今天入場看的《Nine》則是Fellini《八部半》的翻版,靈感乾涸的大導開鏡前仍苦無劇本,整部戲就是他在身邊女人身上獲取靈感,卻都支離破碎,最後戲中戲沒有拍出來,我們看到的就是那些腦中的片段。Daniel Day-Lewis做意大利型男導演Guido Contini令人想起香港幾位性格大導。

兩部戲都是構思好而眼高手低,原因不太值得分析,但《Nine》令我想起歌劇片的格式與及電影製作的過程。對歌劇無甚認識,但甚為著迷,為的不是個別那一部戲那一個演員,而是「歌劇」作為一種藝術風格予門外漢如我的僵化印象,所帶出的一些操作機制、世界觀和處事策略,可以說是一種社會科學的策略。

一個假想:歌劇是極為規範的類型。主題、角色設定,情節,曲目都必幾乎沒有自主權,必需與同類互相配合,達至均衡的結構,可稱之為mapping。例如幾個主角通常極為典型,例如吉卜塞女郎(卡門)、靈感女神(muse)、Diva、拉丁型男、落魄藝術家等,一出場就從服裝、走位、音樂等交待得清清楚楚,行為方式也大致可料,獨特性來自以多取勝的細節而非神來之筆,瞹眛與劇力由角色碰撞與時機差錯而來。可以說,劇是由對人的偏見開始,而因為典型,反差通常很大,情感也強烈,愛恨分別,也就引致宏偉華麗的製作效果。

尤其像《紅磨坊》、《如果.愛》及《Nine》等戲中戲,角色在我們所看的「大戲」與「戲中戲」之間往往是兩套mapping,例如「大戲」是現代個體化時空,人物面對較多選擇,而「戲中戲」則是較古典的空間,活生生的人在框框中掙扎,常會不適應甚至穿崩,兩層「戲」各有嚴格結構,之間的不和譜也就形成強烈劇力。在電影空間中,前者多近鏡、攝影機運動、人的動作、開放式構圖、自然的畫面原素,捕捉人的生活,後者則多俯瞰中遠鏡頭、攝影機固定、幾何形狀,體現封閉的建築空間。

今時今日,一方面完全投入的歌劇片已少有觀眾,劇中人在封閉空間中大情大性的戲投射到平面的銀幕上,與戲院裡偷窺般的空間太不對稱,觀眾已難投入,只會笑其太認真。於是戲中戲的手法在來自現實生活的觀眾與極為典型的歌劇兩者間舖上「幾個現代人在拍戲」的時裝劇作為橋樑,觀眾代入實感較強的時裝劇的角色,再間接領會歌劇的典型,於是超越了現實生活中的偶然、無序、不可理喻,而透過規範的、陳套的、宿命的操作,捕捉社會運作的大規律。整合是重要的,否則就如Charlie與Guido般一時一樣,後者還臨陣棄權呢。

當然大規律易談,對世間的真正認識還看臨場反應。不過當我們接受了有一些相當可靠的大規率,看事物已清晰得多,就算有所側重也較不會是致命的盲點,而行動也就快、狠、準,因為決策的優勢可補認識上稍為粗疏,這也是科學知識的基本策略:不怕犯錯,最重要是修正機制行之有效,行之有時,長遠來說也是贏多輸少,而且判斷愈趨準確。換言之這策略的重點是提供入手之處,把握決策與行動的最佳時機而非最真實的認識。

憑空想到兩點:這種策略甚有現象學的影子,不知結構主義與現象的關係是甚麼(Levi-Strauss的《La Pensee Savage》就是獻給Merleau-Ponty的)?另外戲中戲可算是整合了(親子飯)的翻譯或改編?

Wednesday, January 13, 2010

2010年1月12日

好幾年了,我再寫不出甚麼。

雖然每天接觸文字,以之為生,閒時也讀了不少。不少窩心的東西,以為讀了進去,卻反覆都是相同類型,原來不覺間讓虛擬的投射,牽動似曾相識的情緒,投入文化氣氛,設想某種性情,從來沒有走出自我中心。

至於寫作,曾經著迷於傾訴與獨白,然後是《百年孤寂》式的繁複、混雜早期陳冠中的「三及第」語不驚人死不休,到涉獵擴闊,則極度壓縮概念,彷彿已將矛盾整合,雖然避開了多愁善感,卻也遠離了文字。

我已不知道形式的意義了。不說上一代的雕琢與刻意追求文學,連近年流行的極簡、或張愛玲的荒涼,也顯得作態。甚至歷史人性等大題材冷靜觀照,也不一定是好文字。原來以自己為通道,收集資訊寫出窩心的一句,也可能只是自以為是,放大了偏執,質素沒有任何保證,這樣的文字比作者更孤獨。掏心肝的效果多數是虛擬的感情,可以勾起人性的軟弱,通常廣受歡迎,但複雜化鬱結,或者自我安慰、寄情古人山水以強求超脫,不就是傳統中國知識份子的自我完成預言?

開始明白董橋論董啟章「太著意自己在寫作」的用意。不知道這句評語於董啟章是否成立,只是想「我在寫作」是一種良好意願,但願望多會落空,而落空會令人繼續寫作,沒完沒了,走不出圈子。

文字不能代替人生,文字風格不能作為處世之道,好文字不能補償其他不足。我不是文學人,更絕對不是詩人,看不到文字本身的終極意義,只看到沉迷文字的害處。

好文字穿透感情,不在乎文采、文學姿態、暖人心脾或高舉真理,而是緩慢而不可抗拒,早有預感而前途未卜的改變,既驚又喜卻不激情,冷暖自知,如像初夜之後的清晨。

好文字是不自我重覆的領悟而非更加沈溺。好文字潛移默化,效果與親身體會一模一樣。退而求其次,得不到喝彩、甚至惹來「行家」責罵但能帶來改變,也勝於所有人善頌善禱但一切如常。好文字能影響與我不同的人。

海明威說好文章是冰山一角。那隱藏的大部份,從前我覺得是作者本身的潛意識,但今天作為人類學學生我想是於微知著的了解,冰山一角則是由之所致的處世之道;思想不離行動,否則只是空言。參與才是真正的觀察,而行動在於成為問題的一部份。那麼起碼要進入大局的狀況,並不怕讓環境改變自己,不要只關心眼前小花而無視氣候轉變,否則永遠只能悼念花兒凋謝。計算的話在適當情境即是真話,真話失控則是罪過。文字是人生行動的一面,是劇本,不是替身、即棄的工具或走火的鎗。

現實不是以道理構成,唯有朝抵抗力最大的路走,才可以接觸真相,改變自己與及其他人和事,不讓思想空留紙上聲。文字可以供後人憑弔,但絕不能是預先寫好的墓誌銘。我不做徒勞的人,文字應讓我活得更好。

從今日起,不把玩信手拈來的譬喻或成語,也不以術語代替通暢的思路,不追求風格或去風格。深思熟慮下筆方得沉穩,知所進退思想方能奔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