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May 22, 2010

舊事舊情舊風景

幾年後回看愛到死的階段,自覺是這小半輩子最可稱為「成就」的事跡:由自我感召,對自己或世界作出了根本的改變,改變了一些喜惡,從至解決了一些問題,跳出了永劫回歸這個既定的圈套。
想來也是因緣際會——對酒當歌己經人生幾何,更何況率性而行,孤注一擲?愈要緊的關頭,往往愈是沈著,因為知道不將自己真正拋擲到不確定性與命運之前任由發落,自由下墮、失重,不會走出困局,是一種ordeal。一切如有預感而不沾沾自喜,不輕舉妄動也不畏縮,知覺與行動二而為一,實實在在的活在當下。
這段心路,曾借馬奎斯的《愛在瘟疫蔓延時》道來,寫成近年稍為滿意的文章,既自視作出與眾不同的宣言,表達對(當時井底之見的)時下中文文學定勢的不滿,也是整理自己的一個過程。
不過那時早已事時過景遷,站在安全距離,不免有點沾沾自喜,儘管硬生生要理論化一點處理,要造福世人,結果卻是矯情造作,認知與切身感受是天淵之別。雖然感覺仍是真的,行動範圍既已不再,憑空談論感情,不過是想當然耳。
如果「學習」或領悟是發現、是更新firmware、一種不可逆轉的改變,那麼其後回看轉捩點之前,應該彷如隔世而又見山又是山吧。如果只有厭惡,即是還未看通前因後果,想以今日之我取代昨日之我,如像後者從未存在過;如果還未原諒自己,那麼今日所知的只是一種理論上的反撥,而不是明白世情。說來我之寫作仍待修煉。忽然想起兩句詩:付一支鏡花,收一輪水月……/我為你記下流水帳

Monday, May 17, 2010

給愛情一點南美氣息──凡夫俗子如我們,為何要看《愛在瘟疫蔓延時》

如果迷戀是一種病,徹底治療的唯一方法是將之推到極端,從至暴露出其破綻,如果不然,則所謂迷戀並非病態,而是個人構成的有機部份。對抗消費的徹底方法就是消耗自己,而令人生的過程有了存在式的意義。

K歌的文藝面向
雖說中國文化在儒家正統之外其實大有綺麗多姿的愛慾天地,但在香港愛慾的體現除了玉蒲團等幾部小說的咸片化之外,文學中的愛情觀,幾乎都自祖師奶奶張愛玲的《傾城之戀》而來,只有斤斤計較的心理與生理需要,而情慾與情感往往割裂,難逃當代社會個體化與疏離導致的精神病狀。要不就是以禮相待的純潔純情,兩者的不同不是悲觀的被視作不可解決,就是鴕鳥政策地視作不存在。帕茲(Octavio Paz)在《雙重火焰》中說愛慾與性慾不同,開拓了由「死亡的快感」這雙面神所統治的新領域。在香港文學中,少有正面處理這雙重性的作品,也許因為文學作者多重精神多於肉體(不然不會費神鍛字造句),而大眾文化的讀者多為安撫心靈,忘我的色慾都市或純愛都好,只要能暫時投入一種姿態。

說國際大都會不適合談情說愛,偏偏在其中有更多愛的呼喚。比如香港,打從《傾城之戀》兩個人因為看清彼我,明白對方是唯一的選擇才很實際的與子皆老,便成了一個純情永遠屬於幻想而現實中盡是計算、更糟是永遠想消解矛盾而不可得的精神分裂狀態。到今天的K歌唱盡對愛情的盼望、箇中纏綿、喜悅、挫折,以至於近年的自暴自棄與嘲弄,在時空被剝削的大都會生活中,幾成近二十年流行曲的唯一題材,去唱個聲嘶力竭,成為城市生活的一大祭典景觀──最被高舉的正正是現實生活中最不可得的。如果真如佛洛依德學說,性慾是人最根本的動力,那麼言下之意的個體化與動物化,在香港K歌的強烈情緒中可說已得到印證。

但當萬般情歌唱盡,我們就明白愛欲更多了嗎?也許。批判與質詢往往是把握事物最安全的終南捷徑,但無助我們擺脫其主宰。言語思想與情感行動割裂,迷失在不知不覺間被當做過程,失敗被偷換成收穫,重回無明的森林,難怪當代文學的艱澀難以僭越。當情慾其實是在社會禮教的框框中被壓抑,凝望他者/挖掘內心必須與行動結合,才能避免思想短路而脫離現實。尤其在這時代,物質過剩得任我們挑選,心靈卻空虛得必需好好經營,並不是要目標導向,而是先求諸己,從而海納百川上下求索,淘金一樣累積煉就自己的愛情。西方性自由作為抗爭的結果難免蒙上當代解放運動刻意張揚的斧鑿痕跡,其實是另一種教條;反而在拉丁世界,沒那麼意識形態,反而比較自然流露。

廣為華文讀者認識的南美洲文學家馬奎斯(Gabriel Garcia Marquez)便曾自言所有行為(當然包括寫作)都是政治行為,換言之即「介入」現實的手段。他的代表作《百年孤寂》以「魔幻寫實」筆法寫盡人世間龐然真實的空幻,一切熱望的終歸寂寥,以隱喻手法在誇飾中教人穿越重重現實,憑著幻相觀照更重要的另一層真實,將現實的細膩與宏大的社會視野這不可能的兩極共冶一爐,一改當代文學的執於負面一端的自閉形態,而回歸介入整全「實相」的人生初衷。他也可說是少數沒被諾貝爾文學獎「吻死」的作家之一,1982年獲獎後三年,寫出叫好叫座的《愛在瘟疫蔓延時》(又作《霍亂時期的愛情》),這次tackle的,是普世得來更世俗的──愛情。去年電影在港上映,但評價不佳,普遍認為未能呈視原著的優點,變成純愛與縱慾嫁接不成的怪胎。

激情之勝利
全書以男主角阿里薩(Florentino Ariza)與女主角費米娜(Fermina Daza)延續六十年的愛情為主線,中間費米娜嫁作人婦,阿里薩則有過無數女人,在她那顯赫的丈夫死後,他們重投舊歡。聽起來蠻有此城苦戀的套路,不過將故事簡化為橋段,對作者並不公平,若只看《百年孤寂》的情節,其文學價值何止減半。何況不同於瓊瑤式的one life one love,彷彿男女主角永遠水乳交融而與世界壁壘分明,不是天作之合就是雙雙私奔,「山無陵,天地合,乃敢與君絕」無端牽連滄海桑田,雖然橋段大體一樣,但作者將可能的高潮都設定在背境的手法,在漫長的流水帳中人的,乃有了一份「既定」的生活質地。相比於馬奎斯抗拒的理性文學觀,角色不是人拔高於處境之上,透過主觀的決定而改變命運,而是融化為現實的一部份,有著千絲萬縷的連繫。於此阿里薩那本風流帳簿上的622件風流韻事,對他內心的改變,不分先後,成為愛情觀的融爐;他對費米娜的愛情是典形的初戀,混沌初開,天昏地暗,由零至一、先入為主地塑造了他的心態,其餘的不過因是對之的諸般失敗回應。

在豆瓣網上為人疚病與稱譽的關鍵,是阿里薩在失戀中借失戀而縱慾,而在得悉費米娜的丈夫過身後,「極速撇女翻界」,侮辱了神聖的愛情,無恥之至。馬奎斯在現實性程度的取向並不明顯,也因此本書既被稱為他揚棄魔幻寫實手法之作,同時令讀者嘖嘖稱奇,稱之為「愛情大全」、是寓言,甚至認為是對讀者開的玩笑。作者本人的說法是「向通俗愛情小說致敬」,也就是重新確立老套愛情觀的價值。正如鄭樹森教授在允晨版前言引述詹明信,通俗的文化工業產品作為社會現象,要而言之其實寄托了大量社會現實──問題並不在標籤式的取捨,而是如何轉化與提升,寫出俗而不庸的小說,不單提升了老套愛情的地位,也為之訂立更好的標準,正如我們活在大城市,與其孜孜於挑選Mr./Mrs. Right或瞎碰運氣,不如在勇於嘗試中摸索竅門,發掘情趣,正是小人求諸人,君子求諸已。側重愛情與情節,忽略生活氛圍與風格,正如佛洛姆《愛的藝術》(The Art of Loving)中所言現代愛人過份強調對象而忽略自己的態度。

社會歷史的角度,正從風情月債中泊泊流出。很多評論指出費米娜的醫生丈夫隱喻殖民者的優越文化,相反阿里薩則代表了原始的、草根的生命力。前者社會地位崇高,卻終其一生小心翼翼,清楚自己並不愛妻而無能為力,相反阿里薩雖半生深受蘇珊桑塔筆下那種肺結核式的熱望煎熬之苦,卻因每一刻都盡其在我,一往無前,而體現了無上的主體性,即使溺於濫情也藉代筆情書而排除(displace)了。如此看來,最後讓有情人終成眷屬,並非陳套的透過鞏固良好願望而令讀者心安理得,而恰恰歌頌突破的狠勁。

不是投入,是穿透
當純情被剝奪,阿里薩迷迷糊糊,沈醉在寫情信,死纏爛打之中,愛情是一種強逼症。如此虛幻的事物足教人燃燒青春,以他堅執的性格,就要將自己活活煎熬至死。但當他在遠行散心的船上被不知名的女人強姦奪去初夜,「在登峰造極的快感中,他覺得心裡開了一個竅兒。這使他自己也無法相信,甚至還拒絕承認,那就是:費米娜虛幻的愛情,可以用世俗的性愛來取代。」於是他開始肆意尋歡。由純愛、苦戀到畸戀,情緒的起伏在在揭示性能量(libido)流動的痕跡,如初春雪融而始,奔突中總算別闢蹊徑,最後在消散流入大海。

每一刻的歡愉都是真實的,他甚至在遇上了教他再度動心的人。愛已成癖,透過對象的變換而保護心中「彩雲易碎琉璃脆」的偉大愛情。他沒有根據故事慣例守身如玉,也沒有一兩遍就「迷途知返」,向傳統歸降,小心翼翼地留在自己的良知與讀者的道德期望的comfort zone之中,而是去到最盡,不斷革自己的命,甚至有了儀式般的虔誠。

在他送別教他枯木逢春的安赫雷斯.阿爾法洛遠行那一回,「當輪船一從地平線上消失,費米娜的影子立即又泛上心頭。」阿里薩的反應並非甜密或痛苦,而是怒不可遏:「妓院裡的房間加起來比不上我的心的空間」,(My heart has more rooms than a whorehouse),激動得不覺淚流滿面。忿恨的並不是與愛人分開,而是自己已然另走極端,卻仍逃不出真實感情,是身不由已的吶喊。控訴的並非感情,而是名曰「愛情」之物,將靈與肉綑綁在一起,將他與自己的感覺撕開來,是「愛情對我不仁,我對愛情不義」的賭氣反抗而全功盡廢的悲憤,是在難以接受的現實之中不可回頭的自我發現。與被強姦後海闊天空相反,這第二次覺悟註定了他封閉式的結局。

穿過熙來攘往的碼頭後邊髒亂不堪的雞竇、穿過了情慾,他發現愛的真相。

終於重遇費米娜,他說自己「unfaithful but not disloyal」,守心如玉。經歷了六百多個別的女人,他的愛千錘百鍊,比未經考驗的純愛要堅貞得多了。愛像大河,每一條分支都是碎形(fractal)式的真實,就此而言,《愛在瘟疫蔓延時》正是將老套重疊、推至極端加起來超越了老套:傳統與老套如果不可取,並非因為老舊,而是他們的太過正確而令人停止認識自己的處境;無論保守或前衛,唯一認識的方法就是親身去嘗試不同的東西,越走極端,以行動下注,有機會就晒冷,現實、生活、我們的心,自然會指引出一條路。

Happy Ending是阿里薩的命與局限,也讓作者展現他的心仍未死與小說的形式之美,他的基調是快感。Whatever doesn’t kill you makes you stronger,每一次失敗、每一下痛擊都給予成長的機會,而心,實在沒有永遠的死亡。今天在香港多數人的初戀都沒有完美的典雅魔力,正好給我們開放式的結局。由此看來《愛在瘟疫蔓延時》對香港人的意義終究是寓言式的,如果刻意模仿,又難免落入作者視作末流的情節主義,成為愛慾的奴隸。

如果現實不堪,唯有不斷從自我本位起小革命如布恩迪亞上校三十二次武裝起革命。清醒的傻勁防止消沈死寂與內心空轉,變成《百年孤寂》諸般得乎其下的人辦。當然前提是強韌的意志、自省能力、激情與閒暇的要求也高得多,只求安逸者免問,也許只有視愛情為一生之志業、不朽之盛事、存在的答案者才得問津。愛情平等,但談情說愛大有高低之分,這遊戲不是人人玩得來,down-to-earth其實很highbrow,最厲害是玩自己──fall in love, play the game, everybody plays the game of love──嘿,想起倪震的書名《絕頂愛情》。


寫在逐漸失效的情人節,給CK
原刊於《字花》第十八期(二零零九年二至三月)

迷戀之必要

   青春文學可分為兩種:現在式與過去式。後一種在香港大概可等同於青蔥童真,因為無知所以無憂,是作為成年人挫敗心靈的避風港而寫的。《迷戀人間》則剛剛相反,寫的是一位名女校高材生的幾段迷亂事跡,用的不少是當時的筆記或勞作,因而避開了陳套的懷舊校園故事模式;穿插步出社會後的回顧,成功捕捉到一道真切深刻而常被抹煞的成長軌跡。值得所有關心教育、關心精英教育、關心女朋友心理者用心細讀。
  
   作者癡癡崇拜籃球隊的學姐、誠心追逐歌星偶像、支持英格蘭隊,也曾因冷面英國文學老師而愛上英國文學。對所有迷戀對象,她都曾投入全部心思,千方百計親近,投資全部感情,為其狂喜因其痛哭,情緒意念如坐過山車。一個人之精神成長往往曲折離奇,在矛盾統一中打倒前一階段之自我,建立更豐盈更世故的自我,而絕不是像會考課程般缺乏層次而線性累積。每個人的步伐都不同,無一套放諸四海而皆準的教法,而唯有多姿多采的人和百花齊放的風氣能提供最多的人生養份、最適切的療傷。
  
   「狂飆突進運動」(Sturm und Drang, Storm and Stress)是歐洲歷史中由啟蒙運動過渡到浪漫時期中間有一段小插曲,代表文學作品正是《少年維特的煩惱》。主角因為興趣相投而一發不可收拾地愛上了友人的未婚妻,兩人活在詩歌當中,後來友人回來了,愛戀無望的維特被社會觀念與個人的藝術事業挫敗擊倒,借了友人的手槍自殺身亡。那是後來的大文豪歌德的親身經歷,所不同者是他以寫作代替自殺,重獲新生。
  
   狂飆歲月中,以年輕主人公的感情代替禮教,在瘋狂與快樂中自我教養,在超現實中,唯有個人的感傷最重要。這種感傷既繫於他人身上,也往往是自我沉溺,因為迷戀是單向的,與對象之間並無交集,「墮進愛河」其實是「墮進自我」。此幻象之產生,可能是生命懸在自己面前的一條蘿蔔,在投射中誘發自己的神秘本能,是一種自我催眠。癡迷之價值,正在於可以激發力量突破外界的限制,建立獨立而完整的自我。
  
   不同於「美麗舊世界觀」,為觀眾描述單純美好的情境,《迷戀人間》的調子是內省的,重點是不斷冒起的幻變心思:
  
   我的眼睛只會停留在皮球和她身上,我開始覺得自己做的每一個動作,無論是拍球、傳球、射波或執波,全部完美無瑕,她和朋友們說笑時笑得極甜美,爽朗的短髮被陽光塗上一層金光……Zarah的樣子較女性化,當不上萬人迷,卻是一股清泉(我覺得)。我簡直認為這個世界上除了我以外,沒有人懂得欣賞她。
  
   作者對籃球學姐的崇拜,令她努力練習,希望得到她的青睞,追求偉大;陳奕迅的情歌撫慰她的情傷,補償家中缺乏的溫暖;英格蘭足球隊令她遠赴重洋,在狂迷中親身體會異國文化,更在其悲劇性的傷心同往中找到歸屬感;英國文學教師令她發現自己的尊嚴和潛質,是智慧的提升。到後來,一切都不再如當年般重要,留下的只有成長了的人,和美好的回憶。
  
   「原來愛和恨可以同時消失。」執迷之出處,在於太旺盛的生命力誤入歧途,看不到其他可能;執迷之消解,則標誌著生命力之轉化。值得留意的是,在書中我們看到迷戀不止會帶來一堆美好或瑣碎的記憶,也會闖出新路:作者因為英格蘭國家隊,竟然千里迢迢去看一場練習賽,更以之作為(英資?)大企業的暑期實習生簡報題目,完全出格,其神彩飛揚卻打動了高層人員,得到一紙令人羨慕的見習管理人員(Management Trainee)合約,踏上人生新階段。回顧起來,作者對那迷戀時代的調子是肯定的、親切的,那衝勁明顯延續到人生新階段,因為自知所以自信,但願在將來,這不會淪為一本緬懷之書。
  
   少年狂,老人精,年輕人沒幾分狂狷,又怎頂得順老油條?但也許唯有天子門生才會有這種膽識和魄力。如果傳統名校有甚麼成功秘訣,很可能就在於激發並容得下年少輕狂,從中建立稜角分明的品格,日後成就與眾不同的事情。

原刊於《文匯報》〈讀書版〉2007年9月24日

Tuesday, May 11, 2010

水木清華

1 南方有嘉木
自從三天前布農在森林中採集野果時遇到了這根神木,便坐在樹底發呆。二十多人合抱的樹幹,仿佛不屬於這個世界,枝幹遮住了半邊天空,不為人所發覺,簡直就是奇跡。樹技在搖,他感到樹在無窮細微地生長,從中對他說話。他的心也在生長,身體卻無可避免地愈來愈虛弱。
到了第七天晚上,布農不知那裡來的力氣,在樹的底部連砍一千刀,將之推下山坡,滾下河中,隨著水流左碰右撞而下,差點讓小山溝承受不了。

就這樣,神木現在安放在布農家門外的大空地。一天晚上布農在日出之前見到了神靈報夢,醒來之後他決定以神木製作一尊全森林最大的木像。與此同時神木離了土壤,卻沒有失去生命,而是將樹皮蛻去,老老實實的露出木質,吸收了日光、雨水和月色,更加透露出建築之美。引了布農仔細研究。在不太長的樵夫生涯中,他還沒有見過這麼細密有緻的木材,從木的紋理來看,兼有低地雨林、亞熱帶常綠林和高山寒旱帶三個氣候帶的特徵,也就是說起碼經過了三個冰河時期,就如亞里族的古老傳說那樣。由外到裡,倒似是老天爺的手筆多於一株自然生長的樹。

這棵樹材本身就是一件作品。他還記得很久前硬要將直紋的仿榔樹雕成曲線條的人像,結果毀了一塊好料。樹幹已離開了母土,就樣它這樣好好的安放在這裡吧。
說也奇怪,由這天開始,布農的家附近的昆蟲好像找到了固定的飛行軌跡,毒物也消失了,日夜的溫度變得穩定,後來他不再去摘野果了,乾脆種起田來,雖然技術十分生疏,每天他就在家門前忙。神木用新的方式一天一天地吸取天地精華,風霜雪露,煉成比石墨更加緊密的結構,這時的布農已不再欣賞山間的奇花異卉會隨時節生長淍謝,只要摸著那永不枯朽的神木便感到舒服。


2 隨波逐流
「喂,等了很久嗎?」A問。
「啊,不是,反正我在看書。」B抬起頭來,沒有笑容。
「真的對不起,老闆半夜傳了個SMS來,有一疊文件一定要在早上十時前弄好,雖然星期六我不用上班,但也要捱義氣幫幫忙啊。」A邊說邊在B身邊坐下。
「那又怎樣?」B挪開了身子,仍然心中有氣。
「我已準備今天的活動了,但要你先笑一笑我才告訴你。」
「不行,你一定要先告訴我。」
A見B反而更不滿了,只好吐吐舌頭,「我們去玩急流,好嗎?」

A早就準備好回鄉証了和游泳衣物,便陪B上樓執拾好東西,兩人手拖手,各背著大背囊(當然B那一個要輕得多)先乘隧道巴士到紅磡,再搭九廣鐵路,轉了幾次車,終於來到國家公園,一條河流之旁。此時A感到手裡B的小手緊了一緊。

「不要怕,雖然不很安全,但有我在身邊嘛。」
聽到這話,B的身體更向A緊挨過去,但A也因此更感到她的顫抖了。早兩天下了大雨,水位上升,其實更加安全,但直覺上卻令人更害怕。

他們坐上由一根根湯碗粗幼的木幹綑成木筏之上,抓著繩子,沒有導遊。反正人力也做不了甚麼。A覺得急流比過山車好玩,因為風景不斷轉變。B也漸漸發現,只要望著遠處,放鬆身體,抓緊繩子和A,驚慌便會變成昏眩,每當通過了湍流,去到較為平靜的部份,心中也會泛起一點暢快。

「我決定辭工了。」A說。筏子顛動了一下,繼續兇猛地向前衝,把他們拋得起起起伏伏,木笩格格作響,仿佛就要解體。
「為甚麼?」B問,一下子忘記了周遭的可怕。
「我剛收到了紐約大學一位教授的電郵,他看了我的論文,叫我去讀博士。」
「你決定去嗎?」B差點問了出口。從一開始他們就知道兩人的路就讓那急流無數股力量糾纏在一起,幸或不幸才能同坐幾根浮木,身邊的恐懼,完全比不上將來的大恐怖。

兩人還在沈重得不想對望,只是緊緊握著對方的手。木筏忽地碰到了一顆巨石,轉了半圈失了平衡,被吸進了旋渦。良久良久,幾根浮木冉冉出現在水面,撂在淺灘之上,動也不動,河水也不敢騷擾,泥土慢慢將之覆蓋了。

在下流很遠處,他向著一根浮木拼命游過去。每一刻都以為自己要淹死了,卻又勉強堅持了下來,終於抱著了浮木。七天之後,他還是緊緊摟著,卻餓死了。


3 黑石之光
野人甲緩緩起站起來。他用不太靈光的手臂在一堆石頭中左翻右翻,終於被一塊黑而亮的石頭吸引著。如同一向的做法,他用力將之敲在另一塊石頭之上,想不到它卻裂開成兩半。但他看到了一點閃光。他撿了幾塊同類的石頭,不斷用力的敲啊敲,終於,一點火光冒起,黑石發出巨熱,野人甲嚇得跳起,然後卻又禁不住好奇心走近,發現其實那暗紅的東西沒想像般可怕。其餘的是歷史了。

原刊《字花》二零零七年九月號

Sunday, May 02, 2010

在冰火之地,身為中國人的我自然想起無數豪邁的詩句。
世事滄桑心事定 胸中海嶽夢中飛 (及其他龔自珍)
我自橫刀向天笑 去留肝膽兩崑崙 (及其他絕命詩)
男兒臉刻黃金印 一笑心輕白虎堂

然後豪情虛擲,大志未竟,落莫凄涼。
且有豪情似舊時 花開花落兩由之 (及所有魯迅舊體詩)
哀莫大於心不死
臣本布衣,躹耕於南陽



繼而尋得解脫:
莫聽穿林打葉聲 何妨吟嘯且除行 竹杖芒鞋輕勝馬 誰怕? 一蓑煙雨任平生
料峭春風吹酒醒 微冷 山頭斜照卻相迎
回首向來蕭瑟處 歸去 也無風雨也無晴

天子呼在不上船 自稱臣是酒中仙

既然來到歐洲,來到地廣人稀的冰島,此等文化框框還是存而不論吧。冰島提供了最簡單的歐洲社會模型,怎樣在環境嚴苛,資源不多之下生存下去,發展出先進社會主義模式。稅率、物價和火山與中文的套語通通無關,中國人總是困在感慨之中,還自以為活在豐富的文化土壤之中,是為ethnocentrism。